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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工作考核办法

发布时间:2018年8月31日 预览:12612

衡中心医党委〔2017〕10号
 
 
 
关于印发
《衡阳市中心医院党支部工作考核办法》
的通知
 
各党支部:
    现将《衡阳市中心医院党支部工作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衡阳市中心医院委员会

                            2017年6月29日

衡阳市中心医院党支部工作考核办法
 
    为增强医院年度目标管理对党建工作考核的实效性,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的新办法,全面、准确、科学地评价各党支部的工作成效,加强对党支部的量化管理,逐步使党支部工作走向规范化,不断增强党支部的活力,提高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完成我院的中心任务提供组织保证,结合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考核内容及标准,详见附件
二、考核方式
  1.院党委采用“量化记分制”进行跟踪各支部日常的党务工作开展情况,督促各支部更好地完成各项党务工作,实现对各基层党支部的阶段性评价。
  2.支部考核工作由党政办负责,人事科配合进行。
三、考核评定
  1.考核内容的分值共计100分,考核结果分五个等级,分别为:90以上分为“优秀”,80以上为“良好”,70以上为“一般”,60分以上为“差”,60分以下为“较差”。
  2.每季度考评结果未达到“良好”支部,院党委对支部书记进行约谈,并责其深入查找问题,拿出整改意见;连续两个季度未达到“良好”,将取消该支部年终基层先进支部评定资格。
  3.每季度考核结果达到“优秀”的支部,将给予该支部及党务工作者一定的物质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