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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医院控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10月15日 预览:14913

各科室:
    近期,省卫计委组织对我院创建无烟卫生计生机构工作进行暗访,发现我院在落实《湖南省无烟卫生计生机构创建标准》方面存在一些问题。为进一步加强我院控烟工作,经院务会研究,必须坚持问题导向,必须全面落实《标准》,现结合我院实际,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科室及全院员工认真尊照执行。
    一、全面控烟相关规定
    (一)在医院控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各科室负责人及护士长为控烟责任人及监督员,要求带领科室人员认真学习和执行有关控烟规定和制度,做好日常督查工作,切实做到责任明确,管控到位。
    (二)全院所有员工(包括外聘人员、陪护等)严禁在院内公共场所吸烟。
    (三)对于患者及家属在公共场所吸烟行为,每名员工均有责任和义务进行主动劝阻。
    (四)吸烟者只能在设有吸烟标志的室外固定场所(吸烟区)吸烟;医务人员禁止穿工作服吸烟。
    (五)在有明显的禁止吸烟标志的办公室、会议室等工作场所,不得摆放烟具及与烟草有关的物品。
    (六)认真落实控烟监督员和劝导员制度及职责;每个科室至少指定一人为控烟劝导员;做到经常检查巡视,及时劝阻和纠正吸烟行为。
    (七)各科要利用多种形式,开展吸烟有害健康的宣传教育活动。
    (八)医务人员要掌握控烟的方法和技巧,并主动积极鼓励和帮助吸烟者戒烟,使全院的吸烟率逐年下降。
    (九)将控烟工作列入科室年度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
    (十)对于在检查中发现问题的科室及时通过“随手拍”和内网进行通报;对于受到媒体曝光者,严格按照医院相关规定对当事人进行责任追究。
    二、相关工作任务安排表

    三、控烟监督员、劝导员制度及职责
    为了加强对控烟工作的管理,把控烟日常巡查、监管及劝导、劝阻等工作纳入常态,确保我院无烟卫生计生机构创建工作有序、有效推进,特设立医院控烟监督员和劝导员。
    (一)控烟监督员由医院控烟领导小组成员和各科室负责人组成,主要职责是对医院控烟工作进行日常检查巡视,在监督巡查中发现员工或病人及家属在公共场所吸烟应及时劝阻,对本院员工不听劝阻者要及时上报控烟领导小组并进行通报,根据医院控烟考评奖惩制度给予处罚;同时要不断总结工作经验,建立控烟工作长效管理机制。
    (二)控烟劝导员由每个科室指定一名人员及保安、保洁员、门诊导诊护士组成,实行挂牌上岗。主要职责是发现有在医院公共场所吸烟者,及时进行耐心、细心的劝阻;同时对所管区域的烟蒂进行及时清理。

禁烟控烟倡议书.doc

衡阳市中心医院控烟领导小组

2015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