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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偏离及年度/定期跟踪审查递交频率的要求

发布时间:2024年10月12日 15:26:50 预览:268

                              关于偏离及年度/定期跟踪审查递交频率的要求

1  本中心年度跟踪审查频率一般为12个月(具体频率见批件),请在距离初始审查12个月之前的一个月内递交年度定期跟踪审查,初始审查日期以主委签发时间为准。

 方案偏离/违背递交频率:经研究者及申办方判断轻微方案偏离/违背每季度递交一次,经研究者及申办方判断重大偏离/违背自发现之日起立即递交。递交频率时间以初始审查批件日期为参照。

3 偏离与违背需递交“年度/定期跟踪、偏离登记表”、方案偏离情况报告表及偏离情况详细附表(偏离需注明递交时间段,要求每季度结束前递交该季度偏离与违背)。

4 年度/定期跟踪审查需递交“年度/定期跟踪、偏离登记表”、项目年度定期跟踪审查研究进展报告。

“年度/定期跟踪、偏离登记表”示例如下,具体附件请在“文件下载”板块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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