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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中心医院合同制员工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19年08月28日 14:53:21 预览:22165

因工作需要,经医院研究,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合同制员工,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应聘人员年龄计算截止至2018年12月31日,即35岁及以下是指1984年1月1日(含)及以后出生,其他依此类推。出生日期以应聘人员有效居民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岗位名称

计划数

最大年龄

要求

最低学历

要求

专业要求

从业资格

要求

其他要求

重症医学科

8

35

本科

临床医学

医师资格证

规培证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医院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2019年8月29日至2019年9月4日(工作时间)

3.报名地点:衡阳市中心医院门诊大楼20楼人力资源部(衡阳市雁峰区雁城路10号,联系电话:0734-8275766)。

4.报名材料:

1)提供《衡阳市中心医院招聘合同制员工报名表》(本人签名)(见附件)

2)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和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学信网”下载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近期1寸免冠照片三张

3)个人简历

(三)资格审查

医院纪检监察室和人力资源部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则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试

本次报名参加招聘考试的人员需参加理论考试和面试。考试时间:2019年9月6日全天,考生凭身份证参加考试,自带考试工具。根据应聘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确定面试人员。笔试、面试均采取百分制计分,按笔试占综合成绩的6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40%计算出每名考生的综合成绩。面试、笔试、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二位。

录取综合成绩不低于60分。

(五)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有体检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医院可根据实际情况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四、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医院网站公示7天。

五、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入职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纪律与监督

1.加强领导。医院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院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为小组成员,小组办公室设人力资源部,院纪检监察室全程参与监督。

2.严格纪律。在考试过程中发现有应聘人员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者,取消应聘资格。

 


附件:合同制员工招聘报名表.doc


衡阳市中心医院

2019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