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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市人大代表申锦林“两会”建议

发布时间:2016年1月16日 预览:5798

市“两会”特别报道·两会好声音——

为应对老龄化社会的养老和医疗健康问题,市人大代表申锦林建议:

加快推进“医养结合”养老模式发展

    “构建‘医养结合’体系,推进我市医养结合养老模式的发展,是建设覆盖城乡医疗服务体系的重要环节,是应对老龄化医疗健康问题的有效措施。”市人大代表、市中心医院院长申锦林认为,应对当今“银发浪潮”的到来,我市要加快落实、积极推进“医养结合”养老模式的发展。

代表视角:“医养结合”养老是一项民生工程

    申锦林整理了国务院近年来发出的相关文件:2013年 9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和《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要以政府为主导,完善公共财政补贴支持政策, 发展医养结合、社区养老、机构养老等多种养老服务模式;2015年11月18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计生委等九部门《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指 导意见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并要求各地结合实际积极探索促进医养结合的有效形式。
  根据国家对发展医养结合的政策及市委、市政府的重视和民生的需求,申锦林认为,尽快启动落实机制,有关部门亟需出台相应的“医养结合”配套措施,在政策扶持、社会管理、标准化建设和服务行为规范等方面进一步加强,真正推动老年健康服务行业的发展。

建议呼声:为开展养老社会化集中服务探新路

  “应为衡阳开展养老社会化集中服务探索出一条全新路子。”申锦林就此提出以下建议:
   加强组织领导和部门协同,成立相关协调机构,牵头和抓落实相关具体事宜。全方位的政策导向,是保证医养结合服务建设完善的基础。医养结合服务机构是具备医疗功能的养老机构,卫生、社保、民政等政府职能部门需进一步加强横向联系,配合联动,相互支持。尽快出台促进医养结合服务模式发展的意见规划,明确医养结合服务机构的服务性质、服务对象、服务主体和服务范围。
  加强规划布局和用地保障。在土地供应方面,将养老服务、相关设施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相关城乡规划。
   在医保政策方面,将医养结合机构纳入医保定点,整合各职能部门的相应资金,建立相对集中、统一和独立的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支付机构。同时试点建立以社会化护理服务为主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将长期照护服务纳入医疗保险,以保险费用、政府投入、地方财政扶持等多种筹资渠道保障照护服务运行,将长期照护服务纳 入医疗报销范围,减轻患者负担。

相关链接:推进医养结合养老模式发展的建议.doc

(来源:2016年1月15日 《衡阳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