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衡阳市委、市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的工作要求,按照《衡阳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及市卫计委相关要求,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积极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坚持把文明创建作为改善医疗服务、提高服务水平和促进科学发展的一个载体,把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作为构筑相互信任、相互理解、文明和谐新型医患关系的重要抓手,切实加强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和医德医风建设,充分发挥医院在文明创建工作中的辐射和“窗口”作用,为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工作任务
夯实文明创建基础,认真落实《衡阳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中确定的目标责任,充分发挥我院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积极作用;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改善服务,提升内涵,改善环境,提升形象,全面提升全院职工的文明综合素质;坚守“仁心仁术、济世济民”的服务理念,坚持公益性,提高积极性,促进医院可持续发展,深化城市公立医院改革,办好社会和老百姓满意的医院。
三、组织机构
成立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申锦林 第一副组长:申惠龙
副组长:黄志坚 罗晓波 刘小平 资小龙 蔡春香
邹建军 周素英 唐业华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 任:邹建军
副主任:王恩萍
成 员:冷晓君 柏太柱 周艳玉 赵孟君 徐定晖
来 临 贺 强 柳伟林 巩湘浩 李春梅
易晓梅 曾光国 蒋崇辉 吴雪峰 全晓斌
联络员:龙开云
办公室负责统筹组织协调文明创建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负责制定工作方案、工作计划、工作制度;负责工作督查督办、考核及总结,并收集整理好各项工作资料台账;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日常工作。
四、工作步骤
(一)筹备阶段(2015年6月)对照文明创建工作目标任务、标准及要求、查找差距,反复认证,制定措施,进一步明确、分解、细化各项创建指标,制定方案,成立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全面做好开展文明创建工作的各项准备。
(二)全面动员阶段(2015年6月)层层动员,提高认识,明确各级创建目标,对照测评标准,进一步找出差距,进一步分解目标,进一步建立健全责任机制,进一步精心部署。
(三)全面实施阶段(2015年7月——2016年12月)按照测评标准和责任分工,各项工作全面启动,各项活动广泛开展,确保各类宣传全面升温,使文明素质有明显提升,医患和谐程度有明显提升,创建水平有明显提升。
(四)整改提高阶段(2017年1月至6月)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制定突击整治和全面完成任务的具体方案,对创建工作进行现动员、再部署、再整改、再落实、再提高,全力打好创建工作攻坚战,全面迎接国家的暗访和技术评估。
(五)评估命名阶段(2017年7月至12月)接受国家技术评估,按照技术评估提出整改意见,认真抓好落实整改,全面迎接考核鉴定。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统一行动。医院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点面结合,上下联动。在市卫计委创建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创建办的统一组织下,医院相关机构整合优化资源,统一行动,全面展开和积极推进各项创建工作。
(二)明确责任,层层落实。按照市创建办的具体要求,认真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实行目标管理,明确工作责任,将各项迎检指标和任务逐条逐项分解到科室或个人,对每项活动做到有计划、有行动、有总结,确保在测评和上级检查考核中各项指标达标。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广泛宣传发动,提高全院职工的知晓率和参与率。利用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网站、微信等,积极宣传创建文明城市的目的、意义、要求,及时报道好的经验和做法。通过动员会、培训班和各种宣传手段,大力营造创建工作的舆论声势和氛围。
(四)强化监督,严格考核。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督查做到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对各科室(部门)的创建工作实行联点负责制和督查制度,采取进行定期不定期的督查,“建立问题台帐”,对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同时予以通报,对创建工作成绩突出的科室和个人,将予以表扬和奖励;对创建工作不力,影响创建整体效果和进度的责任科室,要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