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条件
1、公立医学院校统招应届护理专业本科毕业生;
2、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本人身份证;
3、身高1.55米以上,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二、组织领导及监考
招聘方案报市卫生局、市人事局批准,并请相关部门领导现场指导进行。院内成立招聘工作小组,院长申锦林任组长,副院长资小龙、纪委书记彭江玲任副组长。人事科、护理部、纪检监察室负责人为工作小组成员。
巡考指导:市人事局、市卫生局相关领导。
监考及阅卷:全体院领导、招聘工作小组成员及护理专家。
三、考试流程及计分
1、报名:凭毕业生推荐表原件及身份证,领取考号。地点:八楼会议室。
2、考试及计分:总分100分,其中面试占20%,技能考试占40%,理论考试占40%。
1)面试:每人1分钟的自我介绍。(地点:九楼会议室,时间:2月27日上午9点开始)。
2)技能考试:常规技能操作项目每人抽考一项。(地点:十楼示教室,时间:面试后即抽签)。
3)理论考试:护理三基。(地点:八楼会议室。考试时间:2月28日上午8:30—10:30)。
三、录用
坚持择优录用的原则。考试后一周内公示录用名单。考生在接到录取通知3天内来医院体检(否则作自动弃权),体检合格,报经上级同意,签订就业协议。
衡阳市中心医院
二OO九年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