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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四家医院放射影像检查结果实行“一单通”

发布时间:2009年2月7日 预览:3392

 病人持一家医院的的诊断报告到另外一家医院就医,无需再做相同检查,这样的医院又增加了16家。笔者近日从省卫生厅获悉,我省确认了16家三级医院为第二批实行影像检查结果互认制度医院,这16家医院包括衡阳市中心医院、南华附一医院、附二医院、南华医院等4家医院。
    为了减少病人在就医时做不必要的重复检查,省卫生厅决定在部分医院之间实行影像检查结果相互认可制度,第一批医院为省直6家医院。市中心医院资小龙副院长介绍说,实行此制度后,病人持该院同一疾病周期内的放射影像诊断报告到范围内的另外一家医院就医,或持范围内的另外一家医院的放射影像诊断报告到该院就医,均无需再做相同检查。该制度的实施,减少了重复影像检查,方便了病人就医,一定程度上减轻了病人的负担。
  据了解,放射学检查结果相互认可的检查项目包括:普通放射检查(包括普通平片、特殊检查、CR、DR)、CT检查、MRI检查(核磁共振检查)。放射学检查结果相互认可的适用范围是:同一目的的检查;在有效时限内的检查;原检查图像质量和方法可满足疾病诊疗的需要。
  市中心医院放射科专家提醒,患者在就医时,须带上诊断报告原件和相关病历,并提供拍摄的胶片。各医院在检查结果互相认可的同时,对于一些时限要求较强、诊断治疗中必须重新检查的项目,以及医生对检查结果有异议者,应向患者解释,及时沟通后重新检查。(邹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