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中心医院关于病案复印服务升级的公告
发布人:信息科
发布时间:2025年04月29日 11:1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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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升级 温馨启航】
为切实落实“以患者为中心”的服务理念,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优化患者就医体验,我院病案室自2025年4月1日起全面升级病案复印服务,推出“病案复印窗口正式进驻门诊大厅一楼“一站式服务中心”11号窗口”及“病历邮寄到家”的服务功能,实现线上线下多渠道办理,让您足不出户即可完成病案复印的所有手续,真正做到“少跑腿、零跑腿”!现就服务事项公告如下:
【服务指南】
一站式服务窗口新址导航:门诊大厅一楼东侧“一站式服务中心”11号窗口
服务时间:
冬春季 | 上午:08:00—12:00 | 周一 ~ 周六 |
下午:14:00—17:00 | 周一 ~ 周五 |
夏秋季 | 上午:08:00—12:00 | 周一 ~ 周六 |
下午:14:30—17:30 | 周一 ~ 周五 |
咨询专线:0734-8275814
病历邮寄到家服务操作流程
扫描下方二维码,添加“衡阳市中心医院邮政寄递服务”微信号;

发送患者的姓名、电话、收件地址、身份证正反照片、手持身份证人像照片 →病历归档复印后按照患者提供的地址进行邮寄 →患者或委托人签收。
注:在办理邮寄过程中有疑问,请电话咨询病历复印邮寄服务热线:18873452169,或将问题直接发送到“衡阳市中心医院邮政寄递服务”微信号咨询,工作人员立即为您解答。
【注意事项】
1. 申请人为患者本人的,应当提供其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2. 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以及代理人与患者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和授权委托书;
3. 申请人为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死亡患者与法定继承人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4. 申请人为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死亡患者与法定继承人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代理人与法定继承人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及授权委托书。
5. 患者未出院或病历未归档,需要复印病历资料时,请与主管医师联系。
6. 公检法、卫生行政部门、患者单位等第三方需要调阅或复印患者资料的,请先到门诊综合大楼6楼608室医务部办公室审批,凭批条到窗口办理。
7. 隐私保护措施:病案室仅提供住院病历复印服务,非病案室复印的资料一律不盖章,确保服务过程中不泄露患者隐私。
8. 按规定收取工本费。
9. 复印病历在患者出院7~10个工作日后方可办理。
【温馨提醒】
1. 病案室仅能提供住院病历复印服务,请自觉排队
2. 以下内容请找相关部门提供:
疾病诊断证明书 → 病房主管医生
住院费用发票 → 财务部
住院费用总清单 → 病房护士站
本次升级旨在践行“以患者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切实解决复印病历“多次跑、耗时长”的痛点。感谢您的支持与理解!
衡阳市中心医院
202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