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动态
衡阳市中心医院关于病案复印服务升级的公告
发布人:信息科 发布时间:2025年04月29日 11:17:31 预览:15

【服务升级 温馨启航】

为切实落实以患者为中心的服务理念,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优化患者就医体验,我院病案室自2025年4月1日起全面升级病案复印服务,推出“病案复印窗口正式进驻门诊大厅一楼一站式服务中心11号窗口”及“病历邮寄到家”的服务功能,实现线上线下多渠道办理,让您足不出户即完成病案复印的所有手续,真正做到“少跑腿、零跑腿”现就服务事项公告如下:

【服务指南】
一站式服务窗口新址导航:门诊大厅一楼一站式服务中心11号窗口

服务时间

冬春季

上午:08:00—12:00

周一 ~ 周六

下午:14:00—17:00

周一 ~ 周五

夏秋季

上午:08:00—12:00

周一 ~ 周六

下午:14:30—17:30

周一 ~ 周五

 

咨询专线0734-8275814

病历邮寄到家服务操作流程

扫描下方二维码,添加“衡阳市中心医院邮政寄递服务”微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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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送患者的姓名、电话、收件地址、身份证正反照片、手持身份证人像照片 病历归档复印后按照患者提供的地址进行邮寄 患者或委托人签收。

注:在办理邮寄过程中有疑问,请电话咨询病历复印邮寄服务热线:18873452169,或将问题直接发送到“衡阳市中心医院邮政寄递服务”微信号咨询,工作人员立即为您解答。

【注意事项】

1. 申请人为患者本人的,应当提供其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2. 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以及代理人与患者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和授权委托书;

3. 申请人为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死亡患者与法定继承人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4. 申请人为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代理人的,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死亡患者与法定继承人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代理人与法定继承人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及授权委托书。

5. 患者未出院或病历未归档,需要复印病历资料时,请与主管医师联系。

6. 公检法、卫生行政部门、患者单位等第三方需要调阅或复印患者资料的,请先到门诊综合大楼6楼608室医务部办公室审批,凭批条到窗口办理。

7. ‌隐私保护措施‌:病案室仅提供住院病历复印服务,非病案室复印的资料一律不盖章确保服务过程中不泄露患者隐私

8. 按规定收取工本费。

9. 复印病历在患者出院7~10个工作日后方可办理。

【温馨提醒】

1. 病案室仅能提供住院病历复印服务,请自觉排队

2. 以下内容请找相关部门提供

疾病诊断证明书 → 病房主管医生

住院费用发票   → 财务部

住院费用总清单 → 病房护士站

本次升级旨在践行“以患者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切实解决复印病历“多次跑、耗时长”的痛点。感谢您的支持与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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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27